2015年7月17日凌晨一点,北京首都机场,一边查阅着不断进来的告别微信,一边等待着即将开始的25小时飞行,登机牌上的终点写着:纽约。这已经是我第五次去纽约。此前的四次纽约行,逗留时间从24小时到一周不等, 而像现在这样以年为单位做计划,却是第一次。
“当一回纽约客,在纽约生活三五年”,是我写进遗愿清单里的事情。我试图回忆,却怎么也想不起,从什么时候起,这个城市开始成为我的一个执念。或许就是有“西雅图夜未眠”里Annie形容的“Magic”,用中国话说就是“未曾相逢先一笑,初会便已许平生”。纽约之于我就是这样一个存在:第一次见到,就没缘由地预感,未来我会和这个城市生出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第一次去纽约,我住在曼哈顿,西13街上The New School的学生宿舍(这成了我很多年后要就读的学校,而我最近才发现和它有过的奇妙交集),活动范围在华尔街与58街之间林立的高楼里。那是一次学校组织的商务旅行, 拜访纽约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和财经媒体巨头:彭博、纽约时报、华尔街日报、纽交所、纳斯达克……每天我们像普通的上班族那样穿好正装、高跟鞋,买了好喝的咖啡和新鲜面包,再挤地铁去不同的目的地,如此非游客的经历让我颇有好感;更坦白地讲,一个二十出头,有着几乎满溢的雄心和抱负的姑娘,被这个被欲望和财富填满的狭长岛屿撩拨得根本不能自己,只是和这些重要的名字连在一起,都已经极大地满足了我幼稚的虚荣心,好像自己也因此变得重要了那么一点。
有些时候,事情的发端,就是这样恶俗。但老实说,纽约生活着的几百万人中,尤其是那些背井离乡、来到纽约想寻找些什么的人,有几个不是希望像盖茨比一样,从“nobody”变成“somebody”?
我现在的室友,从加州来的Elissa就是其中之一,她是个歌唱演员,现在纽约电影学院教声乐,而她的梦想是百老汇。有一天心情好,在起居室里唱起她最喜欢的《Vegas》。里面的一句歌词,“Gonna quit my job and move to New York, cause somebody told me that's where dreamers should go”,我想应该是她的心声。
(我的室友在表演)
这次回到纽约,我选择住在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,这里是正统犹太教(Orthodox Judaism)——哈雷迪教徒——美国最重要聚居地之一,和无数波多黎各人和多米尼加人家庭和他们的便利店,更是纽约最著名的独立艺术和Hipster文化中心,聚居了无数年轻艺术家和,嗯,Hipster。这些存在巨大差异的群体共同组成了本区日常生活的底色。
纽约在这里呈现出另外一副模样:和曼哈顿忙碌的街道相比,威廉斯堡要安静从容许多,更适合居住;而另一方面,保守与自由、传统与先锋、生活与艺术、繁荣与萧索……所有这些看来极端对立的特质又交错呈现于纵横交错的街道之间,形成一种非常奇妙又和谐的反差。
从我的公寓出门向西横穿6个街区,就是连接长岛海湾和纽约湾的东河(East River),岸边是码头、公园、废弃的制糖厂、还有一个三月刚兴建的社区农场——The Farm on Kent,发起人之一Henry是个摄影师、作家,我问他,最开始为什么想到要做这个?他很淡然地说,因为觉得开心啊。
Henry的想法并不算另类,至少在威廉斯堡不算。正相反,类似哲学在本区倒是很盛行,毕竟这里是怪胎扎堆的威廉斯堡。
因为有租金廉价的巨大工厂空间,威廉斯堡几乎和苏荷区(Soho)同时被年轻艺术家发现。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陆续有人搬来这里居住,但直到90年代,艺术家们因为飙升的房价放弃苏荷区,才大量涌入本区。而现在,同样的剧情再度上演,威廉斯堡的房价也开始快速上涨,年轻的艺术家开始向布鲁克林的更深处迁徙,比如北侧的绿点(Greenpoint),南部的贝德福德-斯图佛逊(Bedford–Stuyvesant),以及东侧的布什维克(Bushwick)。
看到他们,总是忍不住想到,17世纪初,乘坐五月花号来这片新大陆寻找宗教自由的清教徒(他们所属的分离教派的英语是Pilgrim,这个单词还有旅行者、流浪者、漫游者的意思)。初衷不同,却同样是垦荒和冒险,对自由的向往和流浪的精神似乎是存在于这些人血液中的特质。
然而,更让我着迷的,是他们在“拓荒”过程中表现出的创造性,比如低成本将旧厂房改造成兼具实用性和审美的loft,这甚至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先锋的风格——工业风 。肯特街(Kent Ave)151号是至今仍留存的为数不多的真正loft之一,它其中一个房间的屋主手工做了四个树屋,精巧地排布在屋内靠上的位置,支撑的木头框架将下层的开放空间隔出厨房、起居室和工作空间。走进房间的一瞬间,我就被征服了:一方面,自然是因为房主的好手工;另一方面,则是惊异于这群人为了生活得不逼仄而做出的努力。你说,这算不算艺术家和艺术?反正,生活的艺术家这个词是在我脑中旋转了好久。从正常的居住标准看,这种住法是有那么一些不舒适的,可就是有些人觉得这很酷, 住在里面的BBC记者Matt说,“他们大概是威廉斯堡最开心的一户人家了。”
(图片来自谷歌)
Matt是在今年四月因为工作的关系,住回肯特街(Kent Ave)151号,上一次他住在这里是十年前,他说那个时候,威廉斯堡什么都没有,只有疯狂的年轻人,很大声的音乐,不停歇的派对,大麻和酒精;十年以后,这里住的人年纪大了,这里也慢慢变得安静,他这次回来只偶尔听过楼上邻居看电视的声音。走在走廊上,我还是闻到了不同屋子里传出的大麻味道,所以,也还是有些没变的,比如嬉皮们对大麻的爱。
(图片来自谷歌)
写这篇文章时,我正坐在布鲁克林一间叫Devoción的咖啡馆,透过巨大的玻璃屋顶,看得到布鲁克林的天空和纽约的艳阳。身边的人有一些在闲谈,绝大多数在忙自己的事情:看书和杂志、敲电脑、或者用笔抄抄写写。坐在我旁边的姑娘来自西班牙,她用带了口音的英文,和同伴分享自己的纽约计划、还有未来的回国规划。
对了,Devoción是西班牙语,它在中文里的意思是“钟情、挚爱”。在意识到这层意思后,我欣喜极了,也说不上为什么,就只是觉得特别幸福,大概是因为“热爱”是一个关于纽约和生活的太美的注脚。
1948年,E.B.怀特为纽约写的城志《这里是纽约》发表在《假日》杂志上,“每个人都像初恋一样,心情激荡地拥抱纽约,每个人都以探险者的好奇目光打量纽约,每个人发出的光和热都胜过爱迪生联合公司。”
我想,这一次,我是在开始看到更真实的纽约,而不再是把它当作任何一个符号去想象。
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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